鄂应院教发〔2022〕107号
各系部、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学生申请实验室开放及开放实验项目立项工作通知》(鄂应院教发〔2022〕90号),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学生申请、实验室负责人审核、系部(中心)审核、专家评审,拟对《机器人创新设计实验》等33项开放实验项目立项,详见附件1。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开放实验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组织保障
为确保立项的开放实验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开放实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系、实验室要加强项目过程监督与管理,教务处定期对立项的开放实验项目进行抽查,若在指导教师申报的时间、地点调研,发现指导教师两次不在位,取消立项及课时发放。
二、项目实施
项目提交验收时间为2023年6月,指导教师须按《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请审批表》中填报的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
指导教师应根据实验安排,指导学生实验,填写实验室教学运行记录簿,做好实验记录。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有预案,并向学生警示防范。系部、学院应定期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开展。
经费主要用途为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的材料消耗、实验项目设计中必要的设备制作与研制费用等。请各系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2),规范经费使用情况。
三、项目验收
各系部应及时将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将开放实验项目的相关材料(学生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实验室教学运行记录簿、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汇总存档。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开放实验项目,按时提交实验作品(实物、软件等)、实验报告、研究论文等实验成果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核定教师指导工作量。
提交要求
请各系于11月29日前将《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6480230@qq.com,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报送至励行楼408A室。
联系人:常晶晶,联系电话:0477-8116803。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立项名单
2.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