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应院教发〔2025〕111号
各学院:
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实践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鄂应院发〔2025〕4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拟于2026年春季学期修读毕业设计(论文)课程,且符合《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实践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鄂应院发〔2025〕44号)第二章规定之申报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二、受理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
学院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三、资格审查流程
1.学生申请:申请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实践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指导教师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明确意见后提交所在学院教务办。
2.学院核查与检测:学院教务办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对实践创新成果报告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结果重复率不超过30%者,方可获得答辩资格。
3.答辩安排:通过检测的申请人由各学院组织答辩。答辩小组需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践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附件5),并提出建议成绩。
4.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答辩的申请材料提请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
5.教务处复核:教务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复核通过后公示最终结果。复核通过者需完成论文系统相应数据的上报工作。
未通过资格审查者,须按常规流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2.学院须严格审核申请材料,重点评估实践创新成果与专业的关联性及其是否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要求。
3.各二级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材料整理与归档。
4.请各学院在2025年10月31日前将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实践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本科生实践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纸质版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1240625580@qq.com。
联系人:裴老师,联系电话:8116803。
附件:
1.承诺书
2.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实践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3.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践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报告
4.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践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表
5.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践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
6.本科生实践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11日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