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应院教发〔2024〕57号
各系:
根据《关于开展开放实验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鄂应院教发〔2024〕5号)要求,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3-2024学年开放实验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经学生申请、实验室负责人审核、系部审核、专家评审,拟对《基于树莓派图像识别的智能垃圾桶设计实验》等10项开放实验项目立项,详见附件1。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开放实验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立项的开放实验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开放实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系、实验室要加强项目过程监督与管理。教务处定期对立项的开放实验项目进行抽查,发现指导教师两次不在位,取消立项及课时发放。
二、项目实施
指导教师须按申报的指导学时,根据实验安排,指导学生实验,填写实验室教学运行记录簿,做好实验记录。同时做好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考勤工作,及时批阅学生提交的实验报告。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有应急预案,并向学生警示防范。各系应定期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开展。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2),于4月12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以系部为单位报送至励行楼408A室。
经费主要用途为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的材料消耗、实验项目设计中必要的设备制作与研制费用、与开放实验项目相关的成果(学生是第一作者)发表费用等。
三、项目验收
本次立项项目应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验收时应按时提交实验作品(实物、软件等)、实验报告、研究论文、专利等实验成果,验收合格后,核定教师指导工作量。各系应及时将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将开放实验项目的相关材料(学生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实验室教学运行记录簿、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汇总存档。
联系人:常晶晶,联系电话:0477-8116803。
附件:1.2023-2024学年开放实验项目立项名单
2.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