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应院教发〔2022〕56号
各系部、中心: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实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规范我院实验室开放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鄂应院发〔2022〕4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原则
(一)各实验室原则上都要对本科生进行开放,并逐步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资源的效益。
(二)实验室开放要注重实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学生可选做基本训练的实验,也可选做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的实验。
(三)实验室开放要结合教学条件和学生特点。推广运用虚拟、仿真等实验技术手段,同时对于必要的实验要促进虚拟、仿真实验与实际实验的结合。对于低年级学生,主要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对于高年级学生,重在培养其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二、开放形式
(一)开放时间
实验室开放时间包括全天候开放、定时开放和预约开放,各实验室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开放时间的安排。
(二)开放内容
1.学生选择指定实验内容的实验;
2.学生自立题目、自行设计的实验;
3.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所做实验(实践)项目;
4.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训练等所做实验(实践)项目。
(三)开放条件:
1.内容的课外性:开放实验项目的内容原则上属教学计划外,是对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的延续和提高,或是对全院学生科普知识训练和能力培养。
2.项目的自主性:实验室开放项目是指导教师、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愿申请、选做的项目。
3.教师的专业性:实验室开放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初级职称教师指导实验室开放项目,应由高级职称教师指导。
三、组织与实施
(一)制订实验室开放管理细则
各系部(实验室中心)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本实验室开放管理细则,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报送。
(二)确定开放实验项目清单
各实验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及学生学习需求设计一定数量的实验项目。实验项目既要包含适合低年级学生,以提高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为主的项目;又要有适合高年级学生,以培养其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的项目。
各系部(实验室中心)组织开放实验项目的评审、认定工作;组织教师填报《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开放指定实验项目表》(附件1)报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报送,教务处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向全校学生公布。
(三)组织学生选报开放实验项目
1.学生根据自身需求,在开学第二周进行指定开放实
验项目及自立题目、自行设计开放实验项目的申请。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审批表(学生)》(附件2),各系部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汇总表》(附件3),各系于第三周公布审批结果,并于第四周起组织实施。
2.学生参加科研课题或参加创新创业训练所做的实验
(实践)项目申请开放实验室不受申请时间限制。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包括查阅资料、拟定实施方案等。完成实验项目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组织教师指导实验
各实验室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工作(仪器设备及实验耗材)。实验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相关实验技术人员应做好实验室安全和开放情况等记录工作,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参加开放实验学生登记表》(附件4),作为教师工作量审核的重要依据。
(五)实验室开放总结
各系部(实验室中心)应认真总结开放情况,包括开放实验项目数、学生完成项目情况、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等,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开放实验室及开放项目统计》(附件5),撰写实验室开放工作年度总结,每学期末报送。
(六)实验室开放材料归档
各系部(实验室中心)应组织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学生实验报告、研究论文、成果、成绩的管理与归档、实验室开放调查问卷等工作,并及时做好实验耗材的统计与补充。
四、材料报送
序号 |
材料报送 |
报送时间 |
报送形式 |
1 |
实验室开放管理细则 |
下学期开学前一周 |
电子版+纸质版 |
2 |
实验室开放指定实验项目表 |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 |
电子版+纸质版 |
3 |
实验室开放申请审批表 |
每学期开学第二周 |
纸质版 |
4 |
实验室开放申请汇总表 |
电子版+纸质版 |
5 |
参加开放实验学生登记表 |
每年12月30日前 |
电子版+纸质版 |
6 |
开放实验室及开放项目统计表 |
7 |
实验室开放工作年度总结 |
备注:以上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476480230@qq.com,纸质版材料请交至行政楼408A室常晶晶老师处。
五、其他
(一)为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开放实验,教务处择优对指定实验内容的开放实验项目和学生自立题目、自行设计的实验开放实验项目进行立项,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途为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的材料消耗、实验项目设计中必要的设备制作与研制费用、与开放实验项目相关的成果(学生是第一作者)发表费用等。
(二)鼓励和支持开放实验产生创新性成果。鼓励学生发表论文,申报专利。通过学生开放实验取得成绩的项目,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教务处每年将从开放项目成果中评选出开放项目优秀论文与成果。
(三)鼓励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有条件的实验室应带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实验,积极推进实验室的全面开放。各系实验室开放年度工作总结将作为调整下一年度实验室建设立项的重要依据。
(四)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1.实验室设定的第k个开放实验项目工作量=第k个实验项目学时数×人数系数,同一项目人数累计。
人数系数为:10人以下按0.5计,10—20人按0.75计
2.5人以上的科研参与型、创新创业训练型、自主研究课题型项目,项目工作量以实际指导学时计算,但每一个实验项目每学期最多计10个工作量。
3.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从上述工作量中划分,具体划分方式由系部按实际情况确定。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2年8月10日
附件:
1.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开放指定实验项目表
2.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审批表(学生)
3.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汇总表
4.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参加开放实验学生登记表
5.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开放实验室及开放项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