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应院教发〔2022〕51号
各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学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及《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鄂应教发[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确保2023届毕业生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地实施,现将2023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实习工作在分管院领导领导下,由各有关处室和教学系分别负责、共同完成。
教务处是协调、管理全院实习工作的职能部门。教学系是直接组织和实施实习教学的基本单位,应根据本系专业的特殊性,制定实习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负责组织本系各专业拟订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方案、经费预算等,负责管理实习经费的使用和报销,组织开展实习基地建设。
二、实习原则
科学谋划、统一组织、集中安排、专业对口
三、工作目标
实习可分为集中实习(同系、同专业或同一班级有5人及以上在同一实习单位实习的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
各系应积极加强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联系,充分利用基地资源,共同开展毕业实习工作,原则上基地使用率不低于60%,集中实习比例不低于70%。
四、工作流程
(一)摸清底数
为了做到“家底清、底数明”,各系须对目前合作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逐一联系,摸清实习实训基地数、基地可接纳学生人数、实习时间安排等基础信息,为我校2023届毕业生顺利完成毕业实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合理安排
各系根据各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科学制定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方案(见附件1)。毕业实习原则上由各系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
(三)中期检查
各系可选取毕业生集中实习点进行走访,了解学生实习具体情况。省内可以进行实地走访,省外可采取云走访形式(需推送相关新闻报道),走访所产生的费用按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通过实地察看、询问、交流等方式,检查学生实习进展情况,了解和掌握学生实习表现和实习效果,听取实习单位及其指导教师对我校实习生和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一线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和素质要求,为我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提供指导性意见。同时指导教师应指导实习学生完成实习中期检查表(见实习手册 附件7)。
(四)考核总结
实习结束后,学生须将完成的《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实习手册》(附件7)上交所在系。各系根据实习考核细则,做好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并填写毕业实习学生成绩汇总表(附件11),在此基础上,完成优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申报以及撰写各系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总结(附件9)。学院将根据各系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执行情况及目标完成情况,评选出我校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结果将纳入我院2023年教学工作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为做好毕业实习工作,各系须成立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实习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工作小组、实习内容与要求、实习时间安排、实习单位安排、指导教师的配备、安全预案及疫情防控方案、实习纪律要求、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标准、经费预算等。将实习管理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积极为学生安全实习、顺利实习保驾护航。
(二)毕业实习原则上由各系统一组织,集中安排,学生有实际需求的,经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同意,经所在系审核、教务处批准,可以进行分散实习。分散实习的时间和实习要求等同集中实习,学生所在系负责对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进行企业资质、专业对口(或相近)等方面内容审核。分散实习不计指导工作量。
(三)各系要选派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责任心强、指导经验丰富的专任教师,担任学生集中毕业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不得超过25人,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同时各系要加强对毕业生毕业实习指导工作,提高对校内指导教师的要求,强化对学生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和指导,指导教师须填写实习指导教师手册,相关过程指导材料由各系进行统一归档备查。
(四)无论是集中实习还是分散实习,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前均需签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4),同时各系要做好实习学生意外保险统计(附件10)和购买工作。凡实习单位不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险的,由各系购买,以确保学生在实习前都购买了意外险。学生填写的《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以及各系为实习学生购买的意外险相关资料,由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收集,各系整理存档。
(五)各系在实习前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学生、指导教师学习《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本通知要求,使师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要求、方法步骤等,并做好与学生实习单位的沟通工作。
(六)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院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各系要及时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改进毕业实习工作、提高实习质量,做好毕业实习材料归档工作。集中实习以实习企业为单位,按照“一企业一档”的方式整理实习成绩评定支撑材料;分散实习以学生个人为单位,按照“一人一档”的方式整理实习成绩评定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档案袋上张贴填写好的《学生毕业实习材料档案袋封面》(附件8)。
六、材料报送
(一)学生需提交的材料
1.分散实习学生需提交的材料:
(1)实习正式开展前十五个工作日需提交的材料:
①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2)
②实习单位接收函(附件3)
③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4)
④学生实习双方协议(附件5)(实习单位与学生之间签订的双方实习协议,实习协议中应包含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安全保障等相关内容);
(2)实习工作过程中需填写的材料:
①实习日志(见实习手册 附件7)
注:日志需手写,日志篇数按5篇/周进行核算,主要写当日的实习内容,实习过程,实习的收获等,原则上不少于200字/篇;
②实习中期检查表 (见实习手册 附件7)
(3)实习工作结束后需提交的材料:
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成绩评定表(见实习手册 附件7)
2.集中实习学生需提交的材料:
(1)实习正式开展前十五个工作日需提交的材料:
①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4);
②学生实习三方协议(附件6);
(2)实习工作过程中需填写的材料:
①实习指导教师记录手册(由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填写)(附件13)
②实习日志(见实习手册 附件7)
注:日志需手写,日志篇数按5篇/周进行核算,主要写当日的实习内容,实习过程,实习的收获等,原则上不少于200字/篇;
②实习中期检查表 (见实习手册 附件7)
(3)实习工作结束后需提交的材料:
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成绩评定表(见实习手册 附件7)
(二)教学系需提交的材料
教学系除了需收集实习学生的材料外,还需按实习的不同阶段提供以下材料:
1.实习正式开展前十五个工作日需提交的材料:
①实习教学大纲(按专业提供)
②实习工作方案(附件1)
2.实习工作结束后一周内需提交的材料:
①实习成绩汇总表(附件11)
②20XX届未开展或未完成毕业实习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2)
附件:毕业实习相关表格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2年7月19日印发 |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