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系(部):
为进一步更新教育思想,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与实践,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立德树人根本宗旨,提升质量内涵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争创具有鲜明特色的一流应用型本科教育,解决当前我院高等教育教学建设项目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形成一系列富有创新和特色并具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性的研究成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提供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建议或方案,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智力支撑。
二、教学改革课题立项的范围与条件
(一)立项范围
本次课题立项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三类。
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选题参照“2018年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立项课题选题指南”。其中,重点课题主要围绕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方案研制、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和创新创业教育等具有建设性课题进行;专项课题指在线课程建设项目。
以上课题,由个人或集体提出立项申请,各系(部)推荐申报,经专家评审及校内公示后立项研究。近年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课题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改立项或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请立项的教学改革课题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2.对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和实际意义。
3.能取得较好的预期效益,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推广价值。
4.课题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计划可行,研究方法科学,经费预算、人员组合较为合理,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5.课题应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应用性特点,发挥课题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实际作用。
6.专项课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精神,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思想导向正确、科学性强。实现了一定范围的共享,应用效果好,具有示范作用。
(三)课题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专项课题主讲教师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余立项课题组负责人职称不做限制要求。
2.每人只能作为1个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且作为课题组一般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不得超过2项(含课题负责人)。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凡承担我校2017年教改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今年的教改课题项目。
三、课题立项数量
本年度教改课题拟立项35项左右,重点课题占总名额的10%左右,一般课题占总名额的60%左右,专项课题占总名额的30%左右。
四、课题立项评审
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院学术委员会工作会议通过后正式下达,并签订任务书。
五、经费使用及项目管理
(一)一般课题与专项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重点课题不超过三年。
(二)学校对各系部审定立项的专项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均给予一定的资助。重点课题资助金额为3-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0.5万元,专项课题资助金额为2万元。课题经费的使用及管理,按照《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拟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研究成果的形式和检查、验收
1.课题立项批准后,项目负责人要根据任务书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学校和系部将组织中期检查。其中,专项课题在2019年7月进行中期审查,前期经费主要用于在线课程建设、课程录制与视频制作等,优秀的在线课程学校将进行持续性资助。
2.结项前,项目主持人要组织项目汇报会。一般项目由所在系部进行组织,学校派督导或专家参加;专项课题和重点项目由学校组织结项汇报会。结项时需提交研究成果(结项汇报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课题的主报告,原则上要有公开发表的论文,重点课题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对提交的研究成果,由有关专家进行结题评审,报院学术工作委员会审议。
六、申报要求
(一)本次课题申报设选题指南,同时鼓励学科交叉,提倡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联合开展具有纵深发展潜力的综合研究。
(二)每项课题的成员(含负责人)人数为2-5人(专项课题成员为2-8人),可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
(三)申报材料
一般课题与重点课题申报材料应包括:
1.《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
2.《项目匿名评审活页》(一式8份)
3.电子文档
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包括:
1.《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一式3份)
2.《项目匿名评审活页》(一式8份)
3.电子文档
以上材料纸质文档用A4纸双面打印,均由各系(部)统一汇总后报送教务处(行政楼403室);电子文档由系(部)打包发至 邮箱。
(四)截止时间:请于12月14日下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591166,联系人:呼和老师。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