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审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22届普通全日制普通本科本科及专升本毕业生(含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毕业生),延读、结业换发毕业证学生。
二、工作依据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鄂应院发[2018]1号)、《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鄂应院教发〔2019〕13号)、2022届毕业生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
三、工作组织
毕业生学历学位审定工作实行院、系两级负责制。审定工作包括德育、智育、体质健康测试、素质拓展教育等四个方面。各系部请根据需要调整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成员。
四、工作安排
审定工作由各系部负责,审定结果报教务处复核。
五、时间安排
2022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审定相关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工作内容 |
6.10前 |
学生 |
向各系提交《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
6.10-6.17 |
各系 |
按规定审核毕业生成绩,确定拟授学历、学位名单,并公示 |
6.17前 |
各系 |
提交毕业生综合审查报告、结果、特殊情况说明及情况统计等材料 |
6.18-6.26 |
教务处 |
复核各系审定名单,向全校公示 |
6.27-7.3 |
教务处 |
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发放学历学位证书到各系 |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学历学位审定工作关系到学生能否按时毕业和授予学位,不允许有丝毫的差错。责任大,任务重,时间短,各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二)按时完成
学历学位审定中德育审查、智育审查、体质健康测试审查、素质拓展审查是相对独立的审查项目,可由不同的人员负责,应同步推进,准确无误。
(三)严谨公开
各系必须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在各专业班级公示学历学位审定的结果,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间师生反馈的问题,各系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
六、下发材料及填报要求
各系应按照学历学位审定的实际情况,认真详实的填写下发的表格。上报教务处的各种报表每页均由责任人及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各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eyyjwcxjk@163.com
附件:
1、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延读申请表
2、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3、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某系2022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报告
4、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结业证书申请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