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应院教发〔2020〕47号各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及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为切实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0级新生,包括普通本、专科,专升本,预科等层次及类型学生。
二、职责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学工处配合,系部具体落实。
三、时间安排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分初查和复查两个阶段。
初查:2020年9月16-17日;
复查:2020年9月18-30日。
四、工作安排
(一)新生报到及请假
按照国家、省相关通知要求,高校新生应按照招生章程和录取通知书要求及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学校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各系要在我校报到时间结束后,即使统计新生报到情况,落实未报到新生详细信息,并将报到情况交教务处、学工处。
凡未履行延期报到申请手续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新生,可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及早确认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1.初查
新生报到时,各系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工作,要组织人员专门加强对新生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的审验。要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与新生本人进行对照检查。
2.复查
①档案复查
各系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进一步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对照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党团关系中载明的信息,对新生逐一单独谈话,核对本人照片、高考加分资格证明材料和其他重要信息。对复查过程中存在疑点的学生,及时反馈招生办公室查验。
②学籍卡复查
2020级新生入校后需抓紧建立学籍卡。各系要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学籍卡,并扫描成为PDF电子版,PDF电子版材料以学号命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学籍卡转交教务处学籍科。
③身心健康评估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根据校医务室体检和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测评反馈信息,综合评估个别学生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身心疾病等要如实写出复查报告,学工处接到复查结果报告后3天协同系部提出处理意见。
④艺术类录取新生专业复测工作
艺术系需对录取新生开展材料复合及专业复测。请艺术系于2020年9月21日前将复测方案报送招生办公室,复测工作完成后,将复测结果报送招生办公室。对于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的调查。
五、审查结果及处理
1.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2.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3.复查结果公开。公开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情况。
六、提交材料
1.2020年9月21日前,提交《2020级学生档案检查情况登记表》。
2.2020年9月30日前,填写附件1 《2020级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名单》(不含保留学籍)、附件2《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0564408@qq.com,电子版材料无需签字盖章。
七、工作要求
1.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系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初查和复查的各环节都应当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审查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
3.各系在复查工作结束时,应认真做出总结。
附件:1.《2020级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名单》
2.《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9月14日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9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