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应院教发〔2021〕24号
各系部:
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练员、运动员、运动队参加体育赛事的相关规定》(鄂应党政办发[2019]22号),学校拟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运动员加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请体育教学部于本周内将长期组队并将于本学期或者假期参加比赛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临时组队出赛的请于参赛前1个月,将正式盖校章的参赛名单或报名表报教务处学籍科。请在参赛名单后附赛事通知。参赛名单提交前,已完成考试的课程,原则上不进行加分操作。
2.教务处收到名单后,发文公布名单并上传至教务处网站。
3.学生应在名单公布后及时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大学运动员课程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所在系及体育教学部审核。
4.请任课老师根据学生申请,在本学期非重修的必修课及选修课的总评成绩上加10分,加分后的分值不得超过本教学班该门课程考试的最高分,具体加分流程同预科生加分(加分前保存暂存成绩,加分后保存确定成绩),并在成绩单后附申请材料作为加分证据。如果学生申请缓考,请在第二学期开学缓考成绩上进行加分操作。
5.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团体项目前八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学生运动员,请自行填写免修申请,在比赛后交教务处学籍科。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23日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23日印发 |
附件1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大学运动员课程成绩加分申请表
学期: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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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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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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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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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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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比赛项目及加分资格有效期 |
加分资格有效期是指训练队开始训练的日期至比赛完成的日期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是否申请缓考 |
任课教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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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教务科核实签字 |
加分课程是本学期非重修的必修课及选修课。 |
教练组核实签字 |
确有加分资格,且资格有效期无误。 |
学生所属系核实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体育教学部审核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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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加分课程必须是本学期非重修的必修课及选修课,任选课不加分。
2.加分后的分值不得超过本教学班该门课程考试的最高分。
3.任课教师需在成绩单后附申请材料作为加分证据,具体加分流程同预科生加分
4.申请表签字完成后,复印件交至每位任课教师处,系部教学科留存加分申请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