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应院教发〔2021〕72号
各系:
为加强学风建设,保证教学质量,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鄂应院发[2018]1号)第九章 限读、延读与退学的规定,学校拟进行2021年学籍预警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教务处学籍科根据教务系统中现有成绩,下发《学籍预警预审结果》。
2.各系根据学籍科下发的《学籍预警预审结果》,认真复核,填写《学籍预警复审结果》、《学籍预警学生名单》,并对学生进行预警,《学籍预警复审结果》、《学籍预警学生名单》于2021年10月11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送至eyyjwcxjk@163.com(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
3.各系应督促并指导涉及学籍异动(降级及退学)的学生在10月15日前办理异动手续,降级学生将按照降入年级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对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各系应积极与学生沟通,做好课程退改选和后期课程替代工作。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6日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