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应院教发[2018]46号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各系部:
按照学院本学期教学安排,现将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课与考试
1.各班级于2018年12月21日结课;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8日(18周)为本学期学院组织集体活动所耽误课程的补课时间;2018年12月30日—2019年1月6日(18周-19周)进行期末考试。
2.考试分三个时段进行,上午考试开始时间为8:00、10:20、 15:00。考试时长原则上为120分钟,特殊课程参照教学大纲确定,并在试卷上标注。
二、期末考试期间,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检查组。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期末考务工作,研究解决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巡视检查组负责检查各班的考风考纪和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三、试题命制与管理
1.公共必修课及两个教学班以上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同一个课程编号的课程),命题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其它课程由主讲教师或者系部指定的命题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命题。命题教师对命题质量负主要责任,每门课必须拟定A、B两套试题,同时制定A、B试卷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A、B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与考试试题分装于不同信封袋,一并报送到教务处411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2.教师在制卷时,要按照《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试(答)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的规定完成打印。试卷打印务必清晰。
3.试卷命题教师务必要根据教务系统中选课学生的名单,核实好考试人数,标出试卷份数。由于命题教师个人的原因造成试卷份数缺失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试卷经命题教师校对,系部负责人检查、签字、审核后密封。将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统一于2018年12月19日17:30前送教务处印制,过期不予接受,责任自负。
5.试卷由教务处文印室统一印制。
6.存档试卷及材料的装订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各系部根据附件2所示的时间安排表派人准时到教务处装订试卷。
四、考试组织
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如有监考老师因个人原因不能承担或调整监考任务者,需由教师所在系部同意并调整监考安排,且应将调整结果报送教务处备案。各监考老师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完成监考任务。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通报。每场考试需配备2名监考教师。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隔开座位,持学生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无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迟到20分钟以上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论。
期末考试前,学工处要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各班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学习学校有关考务文件,严格执行考试的有关规定。
五、缓考
因故需缓考的学生,要填写缓考申请单,经系部及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考试当天,因突发事件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要由班主任代为填写缓考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评卷
各位阅卷教师应按《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评卷人员守则》(见附件三),对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认真、公正地评阅每份试卷,按照《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试(答)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得分情况进行标记。
七、其他事项
1.1月10日前提交成绩,任课教师需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课程成绩登记单》和《课程成绩分析单》。报送系部教学秘书复核、负责人审核、签字,开课系部存档。
2.各系部及阅卷教师要认真评阅答卷,仔细核对成绩,成绩提交时必须做到零误差。
3.教务处要对答卷评阅情况、分数计算情况及成绩登记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错误责成系部按规定程序修改。
4.试(答)卷由任课教师整理排序,系部教学秘书联系教务处统一装订、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存档。
附件:1.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试(答)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2.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评卷人员守则
3.期末考试试卷格式
4.各系部试卷装订时间安排表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7日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