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会
7月4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401会议室召开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会,对录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姚德教授,刘建教务长,杨特布信副书记,教务处、医学部教务办、学工处就业办公室、党政办、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及各学院参与招生录取工作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刘建教务长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并就今年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主要内容与各单位主要职责进行了解读。王海军就今年招生录取工作细则作了详细说明。
校长姚德强调了招生录取工作纪律,并代表学校纪委就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招生录取是国家选才的重要渠道,学校招生部门和学院录取工作人员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学校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二是所有招生人员要廉洁自律,要做到“30个不得”和“十不准”。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在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工作中起好带头表率作用。四要加强安全意识,录取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特别是要确保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数据泄露,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以谋取非法利益。
据悉,为保障我校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开展,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审定学校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录取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负责人,分管学校招生、纪检监察、教学的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学院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