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应院教发〔2024〕75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即所有实验室(包含研究室、实训室)、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
二、检查内容
具体检查指标和标准详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品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安全卫生管理状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安全自查台账填写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4月26-30日)
1.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验分室的特点,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制定检查项目,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整改台账(附件2),并对问题隐患进行及时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到位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绝不销账。
2.对照《实验室安全项目表(2023年)》检查项目逐项说明自查情况,形成《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
(二)现场督查阶段
1.时间:2024年4月28—30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4。
2.检查组成员: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科技处相关工作人员,校级实验室安全督察人员。
3.检查内容: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就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各系实验场所开展逐条核验,检查完毕后向各单位反馈检查结果。
(三)整改阶段(2024年5月6—12日)
各系要根据《整改通知书》限时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须制定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计划,具体内容见附件5。
2.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准入培训、应急处置培训。提交培训情况及计划。
3.材料报送:报告、隐患整改台账、培训情况及计划及实验室安全年度安全计划于5月12日前经系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励行楼408A,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40625580@qq.com。
联系人:裴越 联系电话:0477-8591467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情况汇总表
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4.实验室检查时间安排表
5.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计划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