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应院教发〔2024〕73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我校拟成立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督查巡查队伍,请有关系择优推荐,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丰富的实验室管理经验,有一定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基础,能识别实验室内危险源风险点。
2.对实验室管理工作有热情、有责任感、认真细致,愿意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献策献力。
二、工作职责
1.研究国家有关实验室技术安全的政策和法规,指导学校制定和修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定期对学校实验、实训场所安全进行督查和巡查,填写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和安全隐患台账。
3.参与学校定期组织的全校性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4.督促有关单位对巡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并跟踪整改工作成效。
5.定期参加有关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的培训,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相关要求
1.艺术系、管理系推荐1名实验室安全督查员,其余系至少推荐2名实验室安全督查员。
2.请有关单位于4月27日前将督查员推荐表(见附件1)经系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励行楼408A。联系人:裴越。电话:0477-8116803。
3.请各单位参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巡查队伍的职责,成立由本单位负责实验室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不少于3人的实验室安全督查巡查队伍,填写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督查巡查队伍名单表,签字盖章后一并报送励行楼408A。
附件:
1.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督查员推荐表
2.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学院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督查队伍名单表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6日